Romans 3

1那麼,猶太人有什麼優點呢?割損又有什麼好處呢? 2從各方面來說,很多:首先,天主的神諭是交託給了他們, 3他們中縱使有些人不信,又有什麼關係呢?難道他們的不信,能使天主的忠信失效嗎? 4斷乎不能! 天主怎是誠實的! 眾人虛詐不實,正如經上所載:『在你的言語上,你必顯出正義;在你受審判時,你必獲得勝利。』 5但如果有人說:我們的不義可彰顯天主的正義。那麼我們可說什麼呢?難道能說天主發怒懲罰是不義嗎?──這是我按俗見說的── 6絕對不是!如果天主不義,祂將怎樣審判世界呢? 7如果天主的誠實可因我的虛詐越發彰顯出來,為使祂獲得榮耀;那麼,為什麼我還要被判為罪人呢? 8為什麼我們不去作惡,為得到善果呢?──有人說我們說過這樣的話,為誹謗我們──這樣的人被懲罰是理當的。 9那麼,我們猶太人比外邦人更好嗎?決不是的! 因為我們早先已說過:不論是猶太人,或是希臘人,都在罪惡權勢之下, 10正如經上所載:『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; 11沒有一個明智的人,沒有尋覓天主的人; 12人人都離棄了正道,一同敗壞了;沒有一人行善,實在沒有一個; 13他們的咽喉是敞開的墳墓,他們的舌頭說出虛詐的言語,他們的雙唇下含有蛇毒; 14他們滿口是咒言與毒語; 15他們的腳急於傾流人血; 16在他們的行徑上只有蹂躪與困苦; 17和平的道路,他們不認識; 18他們的眼中,沒有敬畏天主之情。』 19我們知道:凡法律所說的,都是對那些屬於法律的人說的,為杜塞眾人的口,並使全世界都在天主前承認己罪, 20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因遵守法律,而在他前成義;因為法律只能使人認識罪過。 21但是如今,天主的正義,在法律之外已顯示出來;法律和先知也為此作證; 22就是天主的正義,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德,毫無區別地,賜給了凡信仰的人, 23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,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, 24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,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,成為義人。 25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,使他以自己的血,為信仰祂的人作贖罪祭的;如此,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,因為以前祂因寬容,放過了人的罪, 26為的是在今時顯示自己的正義,叫人知道他是正義的,是使信仰耶穌的人成義的天主。 27既是這樣,那裡還有可自誇之處?絕對沒有! 因了什麼制度而沒有自誇之處呢?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嗎?不是的! 是因信德的制度, 28因為我們認為人的成義,是藉信德,而不在於遵行法律。 29難道天主只是猶太人的天主嗎?是的,也是外邦人的天主! 30因為天主只有一個,祂使受割損的由於信德而成義,也使未受割損的憑信德而成義。 31那麼我們就因信德而廢了法律嗎?絕對不是! 我們反使法律堅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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